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部
耗时:2008-08-14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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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后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集团总公司近日设立安全生产部。
安全生产部人员编制4人,根据目前总公司机构设置现状,暂与工程管理部合署办公。
安全生产部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组织管理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集团中长期、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制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到各子公司和实体,并加强监督管理;制订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定等,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团范围内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规章的项目或子公司实施处罚,紧急情况下有权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妥善处理;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和监督各子公司、实体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要求,对预防措施的执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安全管理系统业务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问题;组织研究和开展集团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制订和落实职业病危害和防治措施;组织开展对集团重点项目的施工质量过程监控,制定集团质量通病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集团工程质量创优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负责集团结构创优、安全标准化“双十佳”工程的评比工作;负责集团设备管理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设备管理的制度、规程、规定等,承担集团设备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