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2017-09-14 04:54
访问量:1220 次
字体大中小
继发布隧道施工洞长责任制后,近日,五公司“质量月”活动启动大会上,正式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制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制规定》从八项工序、技术上划定了公司高速公路施工红线,并规定了相应的正确做法,例如: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有效期的监视测量设备,在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中禁止使用GPS仪器进行定位放线;隧道施工,未报请公司任命“洞长”、施工管理机构不健全,禁止“进洞”;路基填筑,水塘有余水、淤泥未清除禁止填筑等。
五公司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典型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和事故案例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制规定》,为公路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划定“底线”,明确规定了严禁在施工中触碰规定内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证在向基础设施板块转型的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公司将各基层单位对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质量责任状》考核,确保规定发挥实效。
目前,公司紧跟集团转型升级步伐,相继参与香丽、新鸡、弥玉、大戛、保施、元绿等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本次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制规定》,是继今年6月26日发布隧道工程施工洞长责任制后,公司在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上的又一次积极探索。
【我们:陶俊德 责任状编缉: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