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2017-06-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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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五公司在大戛高速六工区举行隧道工程施工洞长责任制发布仪式,4名分别担任香丽十一标段、绥江县城C区排水恢复工程、大戛高速六工区、弥玉高速隧道工程施工的洞长走马上任。
五公司紧跟集团转型升级步伐,相继参与香丽、新鸡、弥玉、大戛等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作为高速公路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如何规范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明确管理终端责任,确保隧道安全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是公司一直思考的问题。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隧道工程施工洞长制,让洞长作为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通过半年多的努力,五公司隧道施工洞长责任制正式发布实施。洞长责任制明确规定,公司所有在建隧道工程实行洞长负责制,洞长必须有交通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由项目部选拔推荐后最终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公司任命。责任制明确了洞长的权力清单,例如,洞长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对隧道施工班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组有处罚和建议项目部更换施工班组的权力;洞长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有权督促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质量专项费用的投入。同时,责任制也明确了洞长的责任清单,例如,洞长必须掌握隧道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预判评估、交底及公示;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资料管理与进度同步。
集团公司安全总监段益庆在责任制发布仪式上指出,五公司从提高洞长待遇、明确权力责任、强化考核、抓好落实方面入手,是针对隧道施工环节上研究出的可行管理办法,指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希望各直管部和项目部充分考虑洞长面对的实实在在的问题和压力,做好基础保障;希望各位洞长大胆管理,肩负起责任,总结出经验,为集团其他单位提供借鉴和示范。
这是五公司对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一次探索,也是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规定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的责任。下一步,公司还将发布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手册和权力责任清单,为安全管理提供体系上的支撑。
【记者:郭永坚 责任编辑: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