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生产安全工作紧急会议
时长:2014-12-3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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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下午,集团召开了吸取北京清华附中一建筑工地“12.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集团岁末年初生产安全工作的紧急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勇,副总经理王晓方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部门、各责任人要以 12月29日北京一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重大事故,以及12月29日住建部紧急生产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近期其它4起较大事故为戒,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以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遂洞工程、桥梁工程、模板工程、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和大中型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为重点,逐一对所有在建工程展开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视情况局部停工或者全面停工整改,严防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严格核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等专项方案的审批把关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满足安全需要的,必须修改完善,确保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措施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三是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兼任项目经理、指挥长等职务情况,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纠正,确保相应岗位人员能尽职履责。四是集团公司总部负责制定事业部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监督、检查事业部生产安全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各事业部要清楚本部安全管理的目标定位,加强体系建设,提高自我管控能力,摒弃“等、靠”的不良思想,不断扭转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五是投资单位应严格履行发包方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不得压缩合理施工工期,施工单位也不得以工期紧为由,在不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下盲目抢工期。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故关系到个人的前程,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各单位务必深刻领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的指示精神,严格依法依规抓好生产安全工作,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参加了会议。
[align=center]【记者:杜玉海、责任编辑:谢文荣】[/align]